深圳市抚养权金额是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费用及双方收入等多种因素而定,它确保孩子在离异后仍能获得过得像在完整家庭中一样的生活。
在深圳,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离婚家庭子女生活费标准及监管办法〉的通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具体标准如下:
1.8岁及以下的子女,月抚养费标准为1800元/月。
2-6岁的子女,月抚养费标准为2000元/月。
7-12岁的子女,月抚养费标准为2400元/月。
13-18岁的子女,月抚养费标准为2800元/月。
此外,如果离婚双方收入相差较大或者有特殊情况,如子女有特殊需要,家庭债务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父母的抚养费用应该是分摊的,即分摊式抚养。这样做既减轻了父母的经济负担,又保证了孩子的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深圳市抚养权金额是比较客观的,既考虑到了孩子的生活需要,也考虑了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确保了离婚后子女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