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提出协议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对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债务等方面进行约定,协议离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离婚夫妻的合法权益。
协议离婚补偿是指一方为维护婚姻家庭利益所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费用。协议离婚不同于判决离婚,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协议离婚的补偿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52条规定,协议离婚的补偿金额一般不宜超过夫妻共同财产的三分之一。如果补偿金额过高,审查部门有权要求夫妻重新协商补偿金额。
如果一方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可以重新提出要求,并与对方协商解决。但是,同一事项在协商解决后不应再次提出要求,否则会影响法律效力。
因此,协议离婚补偿可以提出多次,但要在合理范围内。如果补偿金额过高,审查部门有权要求重新协商,所以双方应当在协商补偿金额时考虑实际情况,并让各自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