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顾名思义就是分给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的建房用地。但是,宅基地规划建设的方式及其范围、用途等,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划要求。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用于农民居住、生产、生活和其他合法用途,建筑面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但应当符合宅基地土地质量、使用年限、面积比例等规定要求。
因此,农村宅基地并不只能原地修建,还可以在宅基地内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比如,在宅基地周围合理规划建设果园、养殖场、温室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当然,这种开发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并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还有一些宅基地可以进行转让或出租。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的承包人可以将其没有使用权的全部或部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但转让人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核准授权,并按照规定缴纳转让金。同时,此类宅基地的出租也需相关手续和费用,且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租出的宅基地,承租人只能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其他用途的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建设只有遵循国家规定和地方实际,合理规划和利用,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有效维护宅基地的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