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村庄规划、自愿原则,集体留用一定面积的农村土地,为农村户口的农户分配使用的住房建设用地。
在农村宅基地的配套政策中,对违建的情况明确规定了该违建应该如何处置。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违规违法建设的宅基地房屋,应该依法进行拆除,并且取消该宅基地的承包经营权。
同时,《国土资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基本农田和其他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恢复原状,拆除建筑物及措施,恢复原来土地的用途和状态。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农村宅基地违建是不被允许的,存在违规违法问题必须得到拆除处理。不过,在拆除违建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已经入住的违建居民,社会应当给予适当的安置和补偿,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
总之,农村宅基地违建是不被法律所容许的,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违背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