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过世后,其家庭的住房问题往往会变得异常复杂。如果老人居住的是拆迁安置房,家庭成员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老人过世后,拆迁安置房的权属并不会发生变化,房屋仍归原来的业主所有,只不过权属要进行更改。因此,家庭成员需要尽快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具体流程为:先去房管所办理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等手续,然后到拆迁安置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如无异议,就可以开始办理房屋权属转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涉及多人继承,则办理手续会更为复杂,需要耐心、谨慎地进行。
在处理完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之后,家庭成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居住在该拆迁安置房中。如有必要,可以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继承该房屋,或者协商并购买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从而成为该拆迁安置房的唯一享有人。
如果继承人决定放弃该拆迁安置房,也可以选择将房屋出租或卖给其他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补偿拆迁户而分配的福利性住房,如有出租或出售,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总之,在处理老人过世后的拆迁安置房问题时,家庭成员需要保持理智、冷静,正确对待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合理、依法地处理房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