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照顾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离婚夫妻分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的生长发展和家庭情况的变化,原先确定的抚养权需要进行调整。
抚养权改变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协议变更。如果离婚后双方因为孩子的成长状况、生活环境等问题重新协商,可以签订书面协议,通过法院受理并审理后,发生了法律效力。二是法院裁定。如一方当事人申请抚养权的变更,因两方对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或协商失败,或变更原因严重,给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带来或者可能会造成重大危害等情况,法院可以审理并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决定。三是自愿放弃。自愿放弃的情况较少见,一般在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未成年子女自己在法定年龄前提出申请等情况下出现。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抚养权的变更是比较严格的,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双方的经济条件以及对孩子的养育影响等方面进行权衡,同时,法院也有权对儿童的意愿进行适当的调查,并考虑儿童的意愿。故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合理申请抚养权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