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选择抚养权是必须得经历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对于有孩子的夫妇。在传统的想法之中,离婚后的孩子归谁抚养,是需要通过上法庭来决定的,这是一种有效维护权益的方法。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情况有所改善。
在现代社会中,离婚时抚养权的分配已经渐渐地从法庭移植到了谈判双方之间的协商中,因为很多的头脑清醒的夫妇,能够意识到孩子的需要,以及父母各自的能力和处境。他们可以不需要上法庭就决定怎样才能更好地抚养孩子,也就是共同担当抚养的责任。当然,有可能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谈不拢或者其中有一个方面觉得另一个不公平,事情可能就需要迈向法庭的裁决。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时的抚养权不仅仅是通过上法庭来判决的。夫妻之间的协商应该是主要的,这应该是双方都接受提议的首选方案。因为对于孩子来说,父母都是必不可少的,他们的离婚只是他们之间的关系的改变,却不应该影响到他们对孩子的抚养。所以在离婚时,如果不得已要选择抚养权的判决,一定要记住,这不是为了惩罚对方,而是为了维护孩子的利益。当然,如果你们能够自主协商分居抚养,将是最为理想的结果,能够令离婚后再次协调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