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刑法中属于贪污罪的犯罪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义务范围内,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或者挪用,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私人企业挪用公款,可以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一、贪污罪:
如果私人企业是有单位性质的非国有企业,其管理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是贪污罪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占罪:
如果私人企业不属于国有企业,其管理人员挪用公款不构成贪污罪,但如果涉及到公共财物,则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私人企业管理人员将属于公共财物的公款、公物用于自己个人或企业的利益,就会涉及到侵占罪。
三、合同诈骗罪:
如果私人企业获取了一笔合同款,但是却将其用于非法营利或者个人消费,此类情况就涉及到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他人误信,行为人获取不正当利益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总之,在私人企业挪用公款的行为中,应当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罪名予以认定并追究刑事责任。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当依法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正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