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协议主要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约定,以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以下是一份参考意见。
一、双方财产分割
1.双方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婚中财产、共同财产、债务四类。
2.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自己婚前所拥有的房屋、汽车、理财产品和股票等财产,归自己所有。
3.婚中财产,包括自己和配偶在婚姻期间所买的房屋、汽车、投资等,按照购买时双方出资情况进行分配。
4.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在婚期间共同取得收益的财产,如储蓄、奖金、遗产等,依照双方贡献按比例分配。
5.债务方面,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单独的债务。共同债务全额还清后,有没有归属某一方的应继续按照双方所占的份额进行分配。如有欠款,应由欠款方负责还清。
二、房屋分割
1.双放共有的房产卖出时,应均摊转移费用和税费,剩余款项按照双方缴纳比例分配。
2.婚期间配偶购买的房产,按照当时出资比例分配,如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应按照双方所占的份额进行分配。
3.如婚姻期间,双方因为某些原因选择以共同名义购买房产,则应按照双方入股比例进行分配,若难以确定比例,则按份额分配。
三、婚姻财产及相关法律责任
1.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双方对离婚财产所达成的约定作出的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于因婚姻关系而引起的其他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在离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财产份额,更不得起诉请求财产份额,否则需赔偿对方双倍原来协议中的财产份额。
以上仅为参考,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达成合理的协议,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