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规定,在审理抚养权纠纷案件时,最重要的原则是以儿童最大利益为依据。在涉及到3岁小孩的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法官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关注儿童的健康、安全和幸福。儿童的成长需要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环境。在评估抚养权的双方时,法官应该考虑哪一个人最能够提供这样的环境,哪一个人最能够关心儿童的健康和发展,并做出相应的裁决。
其次,考虑儿童与父母的关系。儿童需要父母的关注、照顾和爱。在判定抚养权时,法官应该评估双方父母的关系、家庭氛围、生活方式等,看哪一个人能够更好地维持和促进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关系。
最后,考虑儿童的社交和教育环境。儿童需要一个有教育、培养和社交活动的环境。在判定抚养权时,法官应该考虑哪一个人能够给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培养和社交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一般都是指父母之间的争议,而不是父母与孩子的争议。在法律上,孩子并不拥有抚养权,而是父母拥有抚养权。抚养权纠纷一般都发生于离异、分居或父母双方不能一同照顾孩子的情况下。在判定抚养权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同时也应该鼓励双方父母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