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我国乡村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形成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价值逐渐凸显,相关政策的调整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讨论,其中一个争议性较大的问题就是:农村宅基地该不该收费?
对于这个问题,各界立场并不统一,有些人认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该是免费的,因为宅基地本身就是由国家向农民提供的福利,收费会让贫困农民难以承受;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既然农村宅基地已经有了明显的使用和市场价值,那么就应该根据市场价格合理收费,甚至可以作为政府的税收来源。
笔者认为,从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村稳定全局角度来看,农村宅基地不应该收费。一方面,农民历经千辛万苦才获得了宅基地,其所作所为为农村经济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政策应该以保护农民利益为第一位,不得因税收需求而削弱这一群体的基本权益。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变革和农村城市化发展的加速,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已面临严峻挑战。如果收费,将会导致贫困农民流不起钱来,在社会治安和农村稳定问题方面带来不利影响。改革农村宅基地政策应该重点解决的是权属和使用权问题,推动政府与农民的公平协商和整体改革,而不是单纯向农民索取金钱。
综上,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免费的,应该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前提,保障现有的农村居民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居住需要,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当然,在实践中,往往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化情况进行灵活处理。政府在制定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时需考虑全面,既要维护农民利益,又要加强乡村管理,优化土地利用,推进全面扶贫和社会主义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