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于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拆迁安置工作也在逐渐展开。拆迁安置房作为被拆迁居民饱受争议的话题,其中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是否需要出钱买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安置居民的住房问题由政府承担,并且政府要保障拆迁居民在拆迁安置区获得相应的保障房。也就是说,政府有义务提供一定的住房资源供拆迁居民选择,且不得向其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实际上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资源往往远远无法满足所有拆迁居民的需求,因此有些拆迁居民可能会选择自行购买房屋。并且,政府也允许拆迁居民在选房时自愿选择高档房屋,但需要自理差额部分。
此外,一些地方政策可能会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或提供贷款等方式,以满足拆迁居民的需求。但这些应该都是在政府提供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为解决困难而出台的特殊政策,不应成为一般情况下的标准做法。
总的来说,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不需要出钱买。政府有义务提供免费的保障房。但实际上,由于拆迁优惠政策的不尽相同,加上政府提供保障房的资源总量受限,许多拆迁居民面临合适住房的状况不尽相同。此时拆迁居民应慎重决策,权衡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实力,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