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自愿以无偿或有偿方式向农村居民提供居住和生产场所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居住和生产用地。宅基地可以使用、转让、抵押等方式进行经营使用,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否则会面临法律风险。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居民只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在《宅基地权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村居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设施和经营活动等,但不得将其转让吊售、转租和抵押。 ”该条规定明确规定了宅基地不得转让,但其经营使用、置换、赠与等方式并不在限制之列。
近年来,为解决农村居民住房和经济收入问题,国家鼓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在此过程中,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允许宅基地连同附着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让、置换、赠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虽然可以经营使用、置换、赠与,但转让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经过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否则,会引起法律纠纷和优惠政策的丧失。
总之,农村宅基地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经营使用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有法可依,方可稳妥进行相关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