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周岁的儿童并无能力参与协议离婚的程序。在我国,民事行为能力是以18周岁为分界线的。由此推断,未满周岁的儿童是无法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在离婚的案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通常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表的。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如果父母可以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离婚协议可以在法律的规定下办理。但是,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离婚的程序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在离婚的案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通常会被赋予重大的权利和利益,这些权利和利益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得到尊重。例如父母必须就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权以及经济扶助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协议中加以明确。
综上所述,未满周岁的小孩是无法参与协议离婚的程序的。在离婚的过程中,子女需要被父母或监护人代表并获得合法的保护。同时,父母需要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就相应议题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