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离婚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之间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含义和作用。
离婚协议是指由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签订的一份协议书,内容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时间、财产赡养等。它不是一份法律文书,只是一份民间协议,无法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离婚双方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对方只能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离婚合同则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法律效力的文书。离婚合同是离婚双方在法律程序中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双方需要在法院的指导下进行严格的协商和签订。离婚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可强制执行。
所以,离婚协议和离婚合同都是为了更好的管理离婚所需达成的双方合意,但是在法律上两者还是有区别的。离婚协议是在离婚前签署的协议书,主要针对离婚协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保障权利和责任,不需要强制执行。离婚合同则是在以前的离婚判决书中,法院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规定相应协议内容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当场签署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