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份离婚协议都丢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是否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如果还没有离婚,那么需要重新起草一份离婚协议,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等手续,提交给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已经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离婚协议丢失,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充协议:
1. 可以再次协商,重新起草一份离婚协议。该协议需要双方重新签字、盖章,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
2. 如果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内容不多,只需要补充少量的内容,可以在协议正本的备案处附加条款来补充内容。
3. 如果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内容较多,需要进行大量的补充,可以通过法院的协助来完成。双方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作废以前的协议,并根据新的协议进行重新的离婚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中的重要文件,一旦丢失或者损坏,将会产生一系列的争议和纠纷。因此,夫妻双方在制定、签字、备案等环节,都需要谨慎处理,避免过程中的任何疏漏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