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协议处理共同财产、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等事项。”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需要达成一致的共识,协商分配财产,确定抚养子女与赡养老人等问题。因此,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分离户口。
在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由于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可能需要继续保留原来的户口,比如说某方需要保留原籍贯户口来解决父母赡养等问题,或者因为工作原因需要保留原籍户口来确保自己的工作稳定等。这时,夫妻双方可以继续保留原来的户口,但需要将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处理清楚。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比较复杂,分配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这种情况下,两人的户口也需要进行分离。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后户口不一定需要分离,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离婚协议或诉讼时,分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是必须解决的,这是夫妻离婚过程中的基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