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之所以没有房产证,主要是因为它是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福利房屋,具有特殊性质和使用目的。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规格和配套设施基本上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规划和建设,目的是为了让受拆迁影响的居民有一个安居乐业的场所。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建设需要政府出资,而且建成后需要对受拆迁影响的居民进行分配,这些都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拆迁安置房一般是以垫资方式建设的,政府出资后,居民可以进行购房或租赁。因为居民并没有自己出资购买房屋,所以没有产生真正的产权,因此也就不会有相应的房产证。
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使用也有一定的规定,最主要的是不能进行二次交易。因为政府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为了解决居民的安居问题,而不是为了让居民获得物质上的利益,所以不能进行二次交易。
总之,拆迁安置房之所以没有房产证,主要是因为它的特殊性质和使用目的,并不是没有产权保障。居民可以通过相关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