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离婚协议中,如果婆家是涉及到其中的一方,那么肯定会考虑到婆家能否承担一定的义务。然而,根据中国的婚姻法,离婚的最终责任在于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协商,而不是婆家或夫家的责任。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要求婆家承担某些价格或责任,那么这些责任应该在当事人中互相协商而不是涉及到婆家的义务。
即使婆家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中起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婆家的责任通常是由夫妻双方的决定所决定的。他们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婆家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只是一种约定,并不是一种法律义务。
总之,婆家没有承担必要的权责关系。离婚前双方需要考虑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所有涉及到的权责都必须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制定出完整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