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国家政府机构中的一员,其职责范围主要是负责社会救助和福利事务的管理和实施。因此,民政局并不是专门处理婚姻家庭事务的机构,也不会直接决定小孩的抚养权。
小孩的抚养权主要是由法院来裁定的。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申请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居住权等进行判决,法院在审理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在判决抚养权的过程中,法院会考虑诸多因素,如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家庭环境、亲子关系等等。同时,也会尊重父母双方的意见和意愿,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民政局也会参与抚养权的相关工作。例如,当一方父母逝世或失踪,另一方无法照顾孩子时,民政局可以介入协助,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总之,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需要依靠法律和司法机构进行调解和裁决。民政局作为社会救助和福利事务管理的机构,可能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介入抚养权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