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不正当手段使用政府、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等公共财产的行为。投资款没到位是否算挪用公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投资款确实是应该用于特定项目的,且没到位的原因并非因为项目需要调整、延迟等客观因素,而是因为财务管理不规范、滥用职权等导致的,则可以将其归为挪用公款。因为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事业单位,都需要将公共财产用于公共事业,而不是将其用于私人目的或滥用权力,否则就是挪用公款。
然而,如果投资款没到位是因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预见的问题,或者是因为预算安排不合理导致的,就不能算作挪用公款。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项目进行相关调整或者申请资金支持,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因此,对于投资款没到位是否算挪用公款,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不能简单地断言。无论怎样,对于公共财产的使用,都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确的管理和使用,以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