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因此应当由执法机关进行彻底的侦办。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的侦办由两个部门来完成:公安机关和审计部门。
公安机关是指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的执法机构,负责侦办刑事责任人员挪用公款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对挪用公款进行调查、拘捕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提出控告等。经过公安机关的侦办,如果确实有违法行为,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部门是指负责审计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负责对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审查和调查。审计部门可以对单位的资金流向和账目进行审核,发现挪用公款的迹象,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把涉嫌违法的行为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审计部门也可以对公共财政资源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和审计部门的联合侦办来及时有效地处理。执法机关要加强合作,形成一定的合力,深入调查、查证证据,为打击挪用公款犯罪提供有力的支持,维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