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是夫妻关系,自结婚以来,我们已有多年的婚姻生活,但是由于个人性格差异和不和谐的家庭生活,我们互相理解不够,相处出现了各种问题、矛盾和纷争,导致我们无法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继续维持夫妻关系。
经过双方协商,现决定离婚,协议如下:
一、财产的处理
1. 我们双方都无争议地同意:本人的所有财产均为本人所有,不分财产共同所有,双方互不承担义务。
2. 房产:本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所有房产均为本人所有,不分财产共同所有,双方互不承担义务。
3. 子女责任:根据我和我的配偶所商定的协议,由我抚养所有孩子,配偶能随时探望孩子们。
二、双方义务
1. 双方在离婚后不得侵犯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恶意侵扰等行为,否则,对方可按法律规定要求纠正,甚至提出行政或刑事诉讼。
2.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合理的范围内互相选择和约定方案,完善离婚协议。双方保证,协议内容真实、完整、合法,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双方离婚后,应当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共同债务。如果双方在离婚前存在共同债务,应当划分清楚责任和义务。
三、协议执行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在前提条件履行完毕后,签字并在离婚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递交申请,由法院出具离婚证书。
以上就是我们离婚的协议,我们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希望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