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达成协议,确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望等事项。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在离婚程序中,协议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它可以避免双方在相关事项上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和争议。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夫妻双方指定的律师编写并签署。协议书内容需详细、具体、明确,不能含糊不清。签署协议书的同时,夫妻双方还必须签署离婚协议书,在有效期内完成一系列离婚手续。协议书在离婚程序中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遵守协议内容。
协议书在离婚时不是必需品,但推荐夫妻双方签署协议书。签署协议书有三个好处:
一,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浪费。没有协议书,离婚程序无法进行,双方必须通过法院程序逐项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望等一系列事项,这样会花费双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一步加深夫妻间的恶感。
二,减少情绪化、主观臆断。在离婚时情绪化是常见的现象,夫妻双方在无明确约束前自然会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对己方或对方的利益产生过分认定或失实评价。协议书的存在可以避免双方因主观臆断而产生的矛盾和争议。
三,减少经济风险。双方离婚后经济方面的矛盾和争议很可能会发生,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可以约束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等各项事宜,减少经济风险,双方都有个愉快的离婚体验。
因此,建议夫妻在离婚前签署协议书,减少双方的矛盾和争议,让双方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并在离婚后开创新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