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和挪用公款都是违法行为,但是在法律上有区别。贪污是指在行使职务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盗用、截留、私吞或者故意滥用职权,取得非法的私有财物的行为。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在管理和使用公共财产过程中,将公款用于非法或者不正当用途,或者利用职权挪用公款的行为。下面从以下方面可以区分贪污和挪用公款:
1.涉及领域不同
贪污通常发生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与公共财务密切相关的领域,而挪用公款则更多发生在政府机关、公共单位、教育等领域。
2.实施方式不同
贪污是个人自行侵吞、盗用、截留、私吞等行为,通常是在一定职务权限范围内单独实施。而挪用公款则是在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通过职务滥用、虚报账目、改变资金用途等手段实施。
3.缘由不同
贪污的缘由是突出追求个人的私利,为其独自占有财物。而挪用公款的缘由则是为了实现公务上的目的,但是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使用公款。
4.行为性质不同
贪污行为是一种贪婪自私的行为,侵占国家的利益,破坏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而挪用公款虽然是为了实施公务,但是其性质也是违法行为,损害了财产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贪污和挪用公款都是不道德也是违法的行为,需要受到严惩。在区分时,主要通过其涉及领域、实施方式、缘由和行为性质等方面进行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