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协议文件,需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认可。完成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并出示双方身份证明。一旦达成协议,离婚证明便可以出具。
离婚协议书领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协议达成
夫妻离婚协议书通常在离婚诉讼案件进行中达成。夫妻双方通过互相让步达成共识,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协议书中有任何未解决的问题,双方可以继续协商或依据法律进行争议解决。
第二步:提交
夫妻双方签署完离婚协议书后,将协议书送交给法院或公证机构进行确认或公证。随着协议书的确认或公证,离婚协议就成为法律文件。
第三步:领证
一旦得到离婚协议书的确认或公证,夫妻双方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明。民政局通常要求双方出示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在领取离婚证明时,民政局将核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并确认离婚协议书已完成并经过确认或公证。最后,领取离婚证明并缴纳相应费用,离婚手续便完成了。
总之,离婚协议书领证需要三个步骤:协议达成、提交和领证。夫妻双方应该根据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手续,以便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