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划拨给农户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和生产生活用地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是属于农户的。对于农村宅基地,其面积是否收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农村宅基地所在的土地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税或者土地出让金,则不再需要缴纳任何其他税费。
其次,如果农村宅基地所在的乡村属于国家实行集体土地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等有关农村土地制度的地区,则此类地区的宅基地部分原则上不缴纳房产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户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与生产经营无关,主要是用于社交活动、娱乐、旅游等非农业用途,则可能需要缴纳房产税。
最后,如果农村宅基地所在的地区是国家实行个人承包经营等有关农村土地制度的地区,则农户需要缴纳土地承包费和房屋产权证书等有关费用,但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总之,对于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否收税,需要根据当地的土地制度、土地的产权归属、建造的房屋是否为非农业用途等因素进行具体的认真分析,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