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一项协议内容,协议中约定了双方离婚的具体事项,包括孩子监护、财产分割、赡养等。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约定内容对离婚的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约定内容的清晰明确,有些人会选择将其去公证。
那么,离婚协议书去公证是否真的必要呢?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协议书去公证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保障措施,能够使双方的约定得到更好的保护。下面列举一些离婚协议书去公证的好处:
1. 增强约定内容的合法性
离婚协议书去公证可以增加约定内容的合法性,使协议内容合法公正,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公证可以更好地确保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提高协议内容的权威性
公证是一种权威的法律行为,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被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和保障力。
3. 方便证据的使用
公证完成后,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被作为法律证据使用,能够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诉讼中,公证书可以作为重要证据,有利于双方约定内容得到更好的保障。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去公证是一种非常有必要的保障方式,能够保证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约定内容的合法性,起到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当然,去公证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如协议中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证的费用等问题。因此,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前,婚姻双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合理选择公证机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避免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