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是指在离婚协议基础之外,对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婚姻债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该协议的签署涉及到各种权益的自愿放弃和约定,因此其法律效力需要受到保护。公证作为一种司法行为,可以起到证明和保护协议生效的作用。
在我国,离婚补充协议的公证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是,由于离婚补充协议牵涉到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如果只是单纯地签订协议则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签订协议后一方未履行情况,另一方又无法有效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离婚补充协议经过公证,则在生效后具有更加坚实的法律效力。公证可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障协议的可执行性,防止对方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
此外,如果涉及到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的划分和交接,则需要到有关机关进行办理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如实公证离婚补充协议,还可以减少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总之,建议离婚双方在签订离婚补充协议时,尽量选择公证的方式。这样可以提高协议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合法性,合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为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