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协议书,对于女方不顾家离婚的情况,在协议书中需要做出如下规定:
1.财产分割:女方离婚后,双方不再共同享有财产,需要进行公正的财产分割。如果女方不顾家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规定女方分得的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或按照法律规定的财产分割比例进行分配。
2.抚养子女:如果双方有子女,协议书应当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女方不愿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那么协议书中可以规定由男方独自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并且女方不享有任何抚养权、探视权等。
3.赡养费:女方不顾家离婚后,如果男方需要负担女方或子女的赡养费用,协议书中需要明确规定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
4.房产分割: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购置了房产,协议书中需要明确规定房产的归属问题。如果女方不愿经营家庭,可以在协议书中让男方全权负责房产的管理,同时女方不享有任何关于房产的权利。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如果女方不愿意经营家庭,那么在协议书中需要明确规定女方离婚后的责任,不能对男方造成任何不必要的伤害。同时,离婚前的协商和沟通也尤为重要,希望女方在离婚前多与男方沟通,尽力达成妥善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