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台湾是认可大陆的离婚协议的。
台湾离婚协议的认可主要是依据两岸关系的协议和法律适用原则而定的。根据《两岸民事司法协助协议》的规定,大陆的司法机关可以向台湾的司法机关提出民事诉讼协助请求,包括执行判决和裁定、送达文书、收集证据等事项。此外,《两岸婚姻家庭事务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在大陆离婚的双方,台湾方面可以承认并保护他们在大陆离婚时达成的协议。
但需要注意的是,台湾还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如《民法》、《家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对离婚的程序、条件、协议等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所以,如果在台湾的离婚协议涉及到与这些法律规定有冲突的情况,就需要按照台湾的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台湾是认可大陆的离婚协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必须符合两岸关系协议和法律适用原则,并且必须遵循台湾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因此,在离婚程序中,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有效、公正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