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效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 ]
协议书签订日期:[ ]
签约双方:[ ](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的原则
1.本协议所陈述的各项内容表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是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2.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履行,涉及到财产、权利等诸多方面,因此,双方应尊重对方的权益,并保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适当减轻影响。
3.本协议为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所形成的约定,不涉及其他方面的事宜,也不具有强制性。当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或相关部门的文书调查令本协议不合法或违反法律法规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
1.财产分割
(1)房产:夫妻共同拥有一处房产,由于双方所生子女暂未成年,协议如下:
a)房产将被抵押用于子女教育费及生活开支,由双方平均分摊。
b)无论双方未来是否再婚,此处不得产生纠错。
(2)存款:夫妻共同拥有X元人民币存款,协议如下:
a)双方平均分摊,各自实行单独账户。
b)未来与其他对象之间的财物分配与双方个人利益有关,因此,双方是独立的。
(3)其他财产:夫妻共同拥有X等共计价值X元的财产,协议如下:
a)提出分摊方案,与财产价格有关的所有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b)如有重大分歧,由法院划分。
2.子女抚养及交往方式
(1)子女抚养:夫妻共同抚养二子女,甲方每月支付X元的抚养费至乙方。
(2)子女监护:二子女判给乙方掌握,甲方每周末逢周六下午10-12点可以探望,暑期及寒假每周一周五由甲方过来看望。
(3)子女心理辅导:协议在必要时,夫妻双方需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三、离婚协议的其他约定
1.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各自还清已存在的个人债务,且对方不承担任何债务。
2.瑕疵担保:甲方将承担由于房屋产生的瑕疵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3.保密协议:离婚协议内容属于隐私,不得对外公开。
四、离婚协议的生效与执行
1.本协议双方各签订一式两份,分别归甲、乙双方保存。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自愿履行。
3.本协议任何条款发生争执应由双方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则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