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只有户口页是不够的。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很多,其中户口簿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户口簿上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等,这些信息是离婚协议中必需的。
除了户口簿外,协议离婚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结婚证明或婚姻登记证明;
3.产生的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财产协议或清产核资;
5.离婚协议书。
其中,资产份额的财产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夫妻在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清产核资则确定夫妻双方各自应得的财产份额。
离婚协议书则是将前面所有材料的内容写入协议书。协议书应具有一定法律效力,需要仔细制定。如果协议书的内容过于简单或模糊,容易引起纠纷。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是非常详细和复杂的。户口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能代表全部。离婚双方在准备离婚协议时,应当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