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文件,其签字盖章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的内容和约定,一旦签字盖章并经过公证或法院审批,协议就生效了。
在签署离婚协议时,离婚双方应当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确保协议的公平、合理、合法。双方签署协议并盖上个人的签名和印章,表示双方已经认同协议的内容,并愿意遵守其中的约定。这样的签名和印章虽然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在证明协议的合法性和双方认同协议的内容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签署了公证或司法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协议的内容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要求修改或废止协议。因此,离婚双方在签字盖章之前,应当确认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公证或法院认可,从而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总之,离婚协议的签字盖章是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只有经过公证或法院审批,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应该慎重考虑签订协议,并确保协议的公平、合理、合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