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征收、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原因而拆除房屋的,由政府提供给被征收的居民的安置房。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居民,有房产证和土地证。那么问题来了,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契税证明呢?
契税是指房屋买卖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契税证明是营业厅开具的证明纸,证明购房者已经在购房时缴纳了应交的契税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买卖房产时需要交契税,受赠或遗赠房屋也需要交契税。但是对于政府自行拆除的房屋并提供给居民的拆迁安置房,认为由政府直接赠予,不需要缴纳契税。
因此,拆迁安置房不需要交纳契税。如果在拆迁安置房的购买过程中,业主向售楼部或相关部门缴纳契税并获得了契税证明,这样的契税证明没有法律效力,甚至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应当确认房屋的产权是否明确,并咨询国家税务总局,避免自己受到契税方面的影响。同时,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应注意房屋性质、产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避免因此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