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离婚后的判决需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裁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判决流程:
首先,离婚双方应该认真评估和协商,达成共识。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放弃房产,可以通过协商签署协议,将房产卖掉或者其他方式处理。如果离婚有争议,那么就需要律师介入,进行调解或者诉讼。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平分。如果离婚前已经拆迁完毕并且已经分得了房产,那么就按照原先的规定执行。如果还未划分,那么就需要进行评估和划分。
当拆迁安置房的宅基地属于国有土地,而国家在规定的年限内不会再次安排拆迁,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房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在两个人的房产总值相等的情况下,可以让双方选一套拆迁安置房,另一方可以购买其他房产作为补偿。
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那么就需要遵循集体土地管理规定,按照比例划分房产。具体划分方式,需要律师根据业务技能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裁定。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离婚后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并且需要律师的专业帮助和评估。无论离婚双方是否能够协商一致,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