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交换物品协议书
甲方:(婚姻中的一方)_____
乙方:(婚姻中的另一方)_____
根据双方自愿,为了顺利结束我们的婚姻关系,特达成如下协议:
1. 交换物品:双方同意将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和资产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换。甲方可将其名下的汽车、冰箱以及债权出售价值部分让与乙方,并放弃有关权益。乙方可将其名下的家具、电视等物品交还甲方,并放弃有关权益。
2. 财产的转移:甲方确认并同意交易,同意尽快将乙方购得的财产转移至其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冰箱等。乙方确认并同意交易,同意将甲方欠他的债券在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清楚,并将名下已离婚财产及物品归还甲方。
3. 纠纷解决:如有因上述交易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尽先通过民政局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在民政局解决争议,则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解决。
4. 撤销之前协议: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的签署撤销之前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5.提交条款:本协议应于签署之日起10天内提交人民法院审批,成为有效合约。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