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签署了协议书。此时,夫妻双方已经就离婚的各项事宜做出了共同的决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已经包含了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双方已经按照协议中所约定的比例分割了共同财产。因此,一般来说在协议离婚后是不可以再要求分割家产的。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可能在离婚协议中未将共同财产分割清楚,则离婚后其中一方可能会认为分割不公等原因,要求再次分割家产。此时,需要双方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并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如果协商失败,则需要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此外,在有些情况下,双方离婚后某一方可能会故意隐瞒财产,或在协议离婚前将财产转移,导致对方无法获得应得的财产份额。在这种情况下,被侵害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追回损失。
总之,协议离婚已经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其中财产分割已经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因此离婚后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再要求分割家产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出现争议,需要重新协商和司法确认,或者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等恶意行为时才能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