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为符合农村户籍和农民自建住房需求,由集体所有权单位或村民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划拨给农户自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有合法性的,并不是随意建造。
在中国,宅基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宅基地使用者或者其继承人卖房或者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侵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恢复集体所有,已经销售的宅基地,可以依法撤销其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使用者未经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和宅基地管理委员会同意擅自卖房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将侵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其宅基地使用权就会被依法恢复集体所有,并且已经销售的宅基地也可以被撤销不动产登记。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凡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农村宅基地或改变用途的,都应当予以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则可进行强制拆除。
因此,如果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未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那么就可以予以限期拆除,如果拒不拆除,则可以进行强制拆除。
总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有一定保护的,但前提是要合法建设。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建设宅基地房屋,不进行违规操作,避免因个人行为而导致自己的房屋被拆除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