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债务等方面达成一致的协议书。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需要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者个人章,这是为了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盖章意味着对协议的认可和接受。如果离婚协议只是口头协议,而没有书面确认和签字盖章,那么在后期的执行中就会出现很多争议。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未经过协议书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无法起到约束作用。
此外,对于一些不争议的离婚协议,比如没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议,可以采用电子签名进行确认并无需盖章。但是在大多数法律诉讼中,根据证据的要求,需要提供书面协议来证明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在签署协议时尽量遵循合法程序,保证协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总之,在进行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要谨慎对待,并充分重视协议书的签署和确认环节,通常情况下需要加盖公章或者个人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