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人××、××(原配偶)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现已经决定离婚,达成以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问题:
本人××、××共同育有××(男/女)子女一名,子女自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由××(原配偶)独自负责抚养、教育和管理。本人××将支付每月生活费和医疗费用2,000元,共计24,000元/年,直至子女成年或者另有协议为止。
二、财产分割问题:
本人××、××在婚姻期间共同打拼,固定资产、财产均为共同所有,特做如下协议:
1、共同财产房屋(位于××区)归××(原配偶)所有,本人××放弃分割房屋产权;
2、共同财产银行存款共计3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由本人××、××各承担一半,即各为15万元;
3、家庭日常用品等财产,双方各自平分;
三、再婚问题:
本人××、××均已明确表达个人再婚的意向。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可以自由再婚,再婚后双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自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被告:×× 原告:××
二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