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的县份,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根据《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面积应当严格按照当地政策标准执行,不得低于下述标准:
一、自用住宅宅基地,城镇建设用地为800平方米以下的,宅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城镇建设用地为8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二、集体资产上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三、其他废弃和领用土地上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海丰县,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根据各种不同情况来确定的。对于集体资产上的宅基地,规定宅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说明农民在海丰县获得的宅基地面积最少也要有300平方米以上。
宅基地是农民的窝心事,它代表着一份属于自己的土地权益,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海丰县政府在农村宅基地的规定中,为农民争取了更多的权益,合理保障了农民的利益,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