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的。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判定离婚小孩抚养权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子女的实际情况。离婚后子女的实际生活状况评估是判定抚养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主要包括子女的年龄、身体健康情况、生活习惯等。家庭环境、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将来生活的保障等方面也都应当纳入考虑。
第二,父母的抚养能力。离婚后双方的抚养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子女的各项需求同样是判定抚养权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判定抚养能力主要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工作和收入稳定性等因素。
第三,子女的意愿和最佳利益。在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时,法院也会考虑子女的意愿和最佳利益,即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最大化的保障。
根据上述考虑因素,法院在判定离婚小孩抚养权之后,还应当考虑具体抚养方式和抚养费用的处理。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子女抚养的方式、时间和费用等方案,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存在分歧,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诉讼解决。除此之外,如多次违反判决或者协议规定,致使子女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判定过程中,法院始终以维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力求公正公平地处理各方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