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签署离婚协议并不代表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只有在法院正式判决离婚之后,婚姻才会真正解除,离婚协议仅仅是离婚程序中的一种协商形式。
既然如此,离婚协议只是表明离婚双方已经达成某些共识,但并不影响离婚后各自的行为。因此,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一方依然可以在离婚程序中与其他人发生关系,但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引起离婚的另一方的不满和争议。
更重要的是,即使离婚协议中有类似“不能再发生感情关系”等约定,这种约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具备强制执行的能力。如果有一方违反了这种约定,对方只能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签署离婚协议并不能打小三,但是离婚后的行为应该尊重对方的感受和权益,避免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如果要与其他人开始新的感情关系,应该在离婚后尽快与对方沟通,避免给对方更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