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白纸有效性存在一定的争议性。一般来说,在民事法律行为中,书面形式属于法律规定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协议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则可能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合同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当场可以口头订立;当事人一方要求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书应当载明合同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合同条款和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等”。
因此,离婚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是白纸。如果使用白纸,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尤其是在离婚协议书没有经过公证等法律办理程序的情况下。
就此建议,为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进行公证或律师证明。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同时减少因不必要的法律问题带来的纠纷和风险。同时,双方在协商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慎,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及时解决婚姻问题,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