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务上的权力或职务上掌管的公款、公物,用于个人或者他人的目的,侵吞、侵占或者非法使用的行为。挪用公款违反了财经纪律,破坏了国家财政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涉嫌挪用公款12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下者,属于贪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金额超过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挪用公款的罪犯,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指的是面对组织的批评教育、追究行政责任等。经济责任,意味着被追缴已经挪用的公款,并对挪用公款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财经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稳定和信用体系,犯罪嫌疑人必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和经济惩罚,彻底失去社会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