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对象通常是指因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等原因,需要将居民原有的房屋进行拆迁,然后对这些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安置的行为。这些居民大多数都是老旧小区和街区中的业主和住户。具体来说,拆迁安置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
1.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人员:这些人是最直接的拆迁对象,他们持有原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且需要进行拆迁安置。
2.租赁房屋的租户:租赁房屋的租户同样需要进行拆迁安置,他们需要搬离原有的租赁房屋,然后到新的房屋进行安置。
3.无业或失业人员:拆迁安置通常需要对无业或失业人员进行特殊安置,以保障他们的就业和生活问题。
4.农村转移人口:部分农村转移人口或者来自外省市的人员,也需要进行拆迁安置,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就业问题。
5.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使用者:一些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内部还有一些人员存活,需要进行拆迁安置,并且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对象的范围比较广泛,不仅仅包括业主和住户,还包括租赁房屋的租户,无业或失业人员,农村转移人口等人员。拆迁安置涉及人员众多,需要有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并保证相关人员的权益,以确保社会和谐发展以及经济稳定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