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是由离婚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一般由律师起草,并在离婚协议双方有完全共识的情况下签署。协议离婚书不需要法院盖章,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向法院提交。
首先,协议离婚书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和律师的签字和盖章,以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在离婚协议过程中双方存在妥协不足或者协议格式不规范的情况,就需要在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时再次确认,并由法院予以审核和核实。
其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协议离婚书需要向法院提交。比如,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权等方面,当双方不能达成完全一致的协议时,就需要向法院提交协议离婚书,并由法院进一步裁决。
最后,无论是否需要向法院提交协议离婚书,双方在签署协议离婚书后均需要前往民政部门进行注册和备案。仅仅只有签订协议离婚书并盖章并不能形成有效的离婚关系,而是需要进行合法的登记才能最终生效。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书不需要法院盖章,但需要经过双方签署并有律师盖章。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向法院提交,并在完成协议离婚书签署后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