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还是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的。如果协议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就不能得到立法的认可和法院的审批,也就无法获得离婚的效力。
以下是一些情况不能办理离婚协议的相关情况:
1. 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一方无法表现出追求尊重儿童权益的态度。
2. 双方任一方有精神病史,医学上证明,无法自我保护及独立行为能力。
3. 双方任一方有严重残疾,无行为能力。
4. 双方任一方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影响到夫妻感情。
5. 双方协商不当,可能对你或你的子女的权益造成损害。比如说分财产过程中存在分割不公或诈骗行为,或者抚养问题没有解决等等。
6. 双方中有一方提出的因素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说,某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也就是说,两方没有达成共识。
7. 申请人未满足诉讼主体的条件,比如说某一方表面上是夫妻实际上是未婚或已经离婚了,或者是未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等等。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并不是所有婚姻矛盾的解决方案,而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最后手段。如果两个人能够积极的沟通,解决问题并达成共识,试图挽回本质上是走上分手时对双方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