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为70年。这意味着,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居民可以在70年内享有房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并可以将该房产出租或者转让给其他人。
在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内,业主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例如用于居住或商业用途。可以注册、抵押或出售房屋等权利。产权期限届满后,房屋归属于国家所有,但业主可享受房屋增值收益。
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下,拆迁安置房屋的产权确保了业主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对于需要拆迁的居民来说,相比较于没有房产产权的住房,拆迁安置房具有更高的保障和价值,也可以成为业主们的安居乐业之所。